香港身份續簽是針對持有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在居留期限屆滿后申請延長在港逗留期限的過程。自2024年1月1日起,香港取消了異地身份續簽政策,所有關于延長在港逗留期限的申請,申請人(包括受養人)在遞交申請及領取相關“電子簽證”時均須身處香港。這一政策調整旨在確保申請人能夠親自到香港辦理續簽手續,以加強對申請人“通常居住”在香港的審核。香港身份續簽的要求和模式因不同的人才引進計劃而異,主要包括優才計劃、高才通計劃、專才計劃等。
香港優才計劃的續簽是獲得香港永久居留權的關鍵步驟,其續簽方式及要求主要依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和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規定。
1、3年+3年+2年:這是適合絕大多數申請人的模式。首次獲批后,申請人將獲得為期3年的逗留簽證。在首個3年逗留期限屆滿前的四星期內,申請人需要向入境處提交續簽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若審核通過,申請人將獲得另外3年的逗留簽證。在第二個3年逗留期結束時,再次申請為期2年的逗留簽證。滿足連續逗留滿7年的條件后,可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
2、頂尖人才模式:若申請人滿足綜合計分制頂尖人才標準(如在香港留港不少于兩年,且上一個納稅年度的薪俸稅應納稅入息達到200萬港元或以上),則首次獲批后可直接獲得5年的延長逗留期。
香港高才續簽主要涉及續簽模式、續簽要求以及續簽流程等方面。
香港高才通計劃的續簽模式一般為“2+3+3”,即首次獲批的有效期為2年,之后可申請續簽3年,再續簽3年。對于頂尖人才,如果申請人在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到港幣200萬或以上,則可以獲得“2+6”的續簽模式。
申請人需在續簽時獲得香港公司的雇傭,且薪資福利條件需達到市場要求,或在港創業開公司。若申請人為頂尖人才,還需滿足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到港幣200萬元或以上的條件。
香港專才計劃續簽涉及多個方面,包括續簽周期、條件、準備材料以及注意事項等。
一般為首次獲批2年簽證,續簽時需在香港有工作,且最好與申請時是同一雇主。續簽模式可能因具體情況而異,但通常保持與首次獲批期限相近。
與香港的工作單位保持穩定的雇傭關系。
工作合同、任職證明、薪資流水等。
關于在香港身份,優才、高才、專才續簽方面,您有什么問題和疑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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